近視」是不可逆的疾病,近視年紀越小、度數增加越快,若近視度數達到500度以上就屬於「高度近視」,易產生早年性白內障、青光眼、視網膜剝離及黃斑病變,甚至有10%恐陷失明危機。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率全國之先,自108年起全面補助國小學童11次「專業視力檢查服務」,並透過多元管道,衛教正確的護眼知識,這不僅是一項醫療服務,更是一段每年與父母攜手守護孩子視力健康的旅程。

    今年我們特別舉辦「以『EYE』之名 用童聲守護『視』界 小小錄音員徵選活動」,邀請就讀臺北市國小,熱愛表達、有創意的孩子們,用自己的聲音傳遞「護眼」的重要訊息,獲選學童還有機會參與正式錄音,為「EYE」發聲!

    邀請您與我們一起,讓孩子用聲音記錄下童年、用行動守護自己的視力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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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貳、  承辦單位:雷科斯國際有限公司。

參、  徵選對象:就讀臺北市之國小學童(參選年級以1146月份就讀之學籍為)。

肆、  活動日期:

一、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14730日(星期三)17:00前。

二、獲獎公布日期:暫定114815日前。

三、正式錄音日期:

(一)  暫定於114822日當周。

(二)  獲選學童將由承辦單位通知於指定時間內至錄音室進行正式錄音(詳細時間、地點、正式廣播稿內容將一併以電子郵件通知)

伍、  徵選內容:

一、分組年級:

(一)    中低年級組:1-3年級。

(二)    中高年級組:4-6年級。

二、廣播稿內容:

我是○○○,就讀於臺北市○○國小○年級。

 

黑板上的字看不清楚了嗎?

小心!可能是「近視」來敲門

 

讓我告訴你一組超強的「護眼密碼」 853240 幫我惡視力!

8是每天睡滿 8 小時

5是天天5蔬果

3是坐姿端正3直角

2是每天戶外活動2小時

4減少使用電視、電腦、電玩及手機4種容易沉迷的螢幕產品

0是用眼30分鐘、休息10分鐘

 

對了!最重要的還有臺北市國小學童專屬「護眼護照」檢查服務!

 

點手刀預約起來,一起保護我們的靈魂之窗!

三、徵選語言:國語。

四、作品規格:錄製30-60秒指定廣播稿內容,上傳MP3WAV檔,不限錄製工具,平板、手機、相機、錄音機等器材。

陸、  評分標準及獎項規劃:

一、評審標準:邀請專業配音員擔任評審委員,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就口條清晰度(30%)、發音及音質特色(25%)、語調創意及渲染力(25%)及節奏與穩定度(20%)等標準進行評選。

二、獎項規劃:

(一)    中低年級組:

1.   優選1名:獎狀1只,超商商品卡新臺幣3,000元,並獲得正式參與錄音資格。

2.  入選6名:獎狀1只,超商商品卡新臺幣1,000元。

(二)    中高年級組:

1.   優選1名:獎狀1只,超商商品卡新臺幣3,000元,並獲得正式參與錄音資格。

2.  入選6名:獎狀1只,超商商品卡新臺幣1,000元。

(三)    早鳥參加獎:前20名參選者可獲得精美宣導品1份。

柒、  報名須知:

一、  報名方式:一律於本網站進行線上報名:

 

二、  報名步驟:

(一)    於活動網站註冊會員並登入。

(二)    於「活動專區」之「以EYE之名 用童聲守護視界」頁面下方點選「前往報名」。

(三)    詳閱「參選作品之切結聲明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及「作品授權同意書」,並勾選「同意」。

(四)    填寫學童完整報名資訊,包括:學童姓名、就讀學校、年級、參加組別、聯絡人姓名、連絡電話、電子郵件等。

(五)    上傳廣播稿錄音檔MP3WAV檔格式。

(六)    每人僅能繳交一份作品,為保障用學童參加權益,請於收件截止日前填妥報名表並確認完成上傳檔案。

捌、  注意事項:

一、  參選作品需為學童本人之聲音,不得有修音、非本人代錄音之情形,參選作品為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全新創作,且無抄襲仿冒之情事。主辦單位若發現作品有違反本活動規則所列之規定,得即刻取消參選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方之權益損失或其衍生之法律訴訟賠償,須自行負責不得異議,亦概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二、  獲獎者作品及廣播檔,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有權永久無償利用該著作財產權,參選即同意主辦單位對參選作品,無論入選與否,均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於相關業務範圍內,擁有所有重製、修改、或相關使用之權利,不得再對機關行使創作人格權之主張。

三、  獲獎及中獎獎項依華民國稅法規定,將獎項所得列入獲獎者年終所得稅申報,獲獎者由監護人簽收領款收據,內容包括:獲獎學童之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地址、電話等。

四、  繳交作品不符合規定或違背善良風俗者,主承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五、  獲獎人於領獎時所繳付之文件及資料有不全、偽造或不實者,或違反本活動辦法,即視為獲獎無效。該獲獎者除應負法律相關責任外,如已領取獎項,主辦單位有權向其追繳已領取之獎項或與獎項等值之金額。

六、  主辦單位保有本活動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檢驗參選作品及確認其來源素材是否符合參選規則等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活動網站,恕另行通知。

七、  完成報名參加本活動,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八、  活動請請參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及活動網站,相關問題歡迎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8:00洽詢:雷科斯國際有限公司02-2297-0109#17拾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