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114年度 以「EYE」之名 用童聲守護「視」界
小小錄音員徵選活動參選作品之【切結聲明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 本人參選作品出於本人之聲音,無冒名頂替或其他不法之情事,若主承辦單位或經檢舉發現本作品違反徵選活動所列之相關規定,得取消本人參與資格,若為獲選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因違反前項規定,致使第三方之權益受有侵害或衍生其他法律責任,本人願自負所有相關法律及賠償責任不得異議,亦概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 本人參選作品,無論獲選與否,均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於相關業務範圍內,對參選作品之公開展示、陳列、影像及圖文宣傳、攝影、下載傳輸、或出版品使用等相關非商業行為之用途,日後不得有所異議亦不另行索取費用。
- 本人將尊重評選之決議,除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外,對於評審團所決議的獎項,不得有所異議。
- 本人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同意主承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 本人同意,當作品獲選時,其內容及相關智慧財產著作權由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取得所有權利,對於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所有重製、修改、或相關使用之權利。本人不得再對機關行使創作人格權之主張。
- 本人同意完成報名本活動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活動辦法之相關內容,且願意完全遵守活動之規則,對評選之結果亦願予以尊重,絕無異議。